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投资项目情况: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最终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由该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先进材料研发项目”。
●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先进材料研发项目,重点研究方向为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二者均属高度技术密集型产业,长期被少数外国企业垄断,存在很高的技术门槛,如提升柔性显示基板用聚酰亚胺玻璃化转变温度和透光率两项重要性能指标以及将半导体用光刻胶的金属元素控制为ppb级别等技术开发难度大,公司需要持续积累和掌握相关技术,同时,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均为公司在现有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基础上拟开展研发的新材料,客观上存在着研发失败的风险。
保持电子材料批次稳定性是一项从原材料采购评估到生产加工的系统工程,是材料研发成果能否实现产业化的关键点。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研发,有几率存在技术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不匹配等情况,使公司面临不能形成研发成果或没办法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工艺技术发展迅速,若公司在研发上投入不足,产品升级跟不上技术变革的步伐,新项目不能及时开发出新技术、新工艺并实现技术成果顺利转化为先进产品,会导致自身技术发展落后于行业内别的企业,从而影响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平台,重点用于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研发,存在持续投入的过程,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对资金有较高需求,相关联的费用的支出及摊销会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整体业绩。
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高品质人才在行业内比较紧缺,公司通过吸引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加盟,在积累核心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同时,着力打造了高精尖的开发团队,以保障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但在行业的市场化竞争环境中,客观上存在研发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包括9.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882,622.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了上述置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聚酰亚胺(PI)产品以薄膜、复合材料、泡沫塑料、工程塑料、纤维等为主,可应用到航空航天、电气绝缘、新型显示、汽车医疗、微电子、精密机械包装等众多领域。
聚酰亚胺薄膜(PI膜)作为基膜被应用于电子设备中,改善了电子设备的柔韧性和便携性。可折叠智能手机、柔性显示器、柔性传感器、柔性太阳能电池、可穿戴电子设备以及柔性印制电路(FPC)等柔性电子设备极大地拓展了电子设备的应用领域,促进了信息与人的融合,在信息、能源、医疗、国防等领域展示出广阔应用前景。
目前,高性能聚酰亚胺生产技术(PI技术)主要由国外少数企业掌握,在全球范围内呈寡头垄断局面,技术封锁严密,属于高技术壁垒行业,经过几十年的积累,部分国内PI膜厂商已拥有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及技术人才,开始试图打破海外巨头的垄断。此外,柔性电路板、石墨膜等下游重点市场的主要客户均在中国大陆,意味着国内PI膜厂商会有更多机会和下游客户沟通、懂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并提供更快捷的服务。全球聚酰亚胺薄膜市场中,电子和汽车分别占据第一、第二的市场占有率,而航空航天领域预计将在近几年有着显著的发展;未来,亚太地区将成为最大的聚酰亚胺薄膜市场,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将成为PI膜市场的主力。
光刻胶是一种经过严格设计的复杂、精密的配方产品,是由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光致产酸剂)、光刻胶树脂、单体(活性稀释剂)、溶剂及其他助剂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
平板显示与半导体光刻胶是电子化学品中技术壁垒最高的材料,具有纯度要求高、生产的基本工艺复杂、生产及检测等设备投资大、技术积累期长等特征,因而市场高度集中,主要由外企垄断供给,如日本合成橡胶(JSR)、东京应化(TOK)、信越化学、住友化学、美国杜邦、陶氏、台湾长兴等。
从光刻胶类别来看,目前中国境内仍以生产PCB光刻胶为主,PCB光刻胶主要为中低端产品,技术壁垒相对较弱,价格偏低,未来平板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材料的自主研发及生产仍待突破。
新项目主要研究在柔性OLED显示基板上应用的聚酰亚胺的单体、预聚体浆料的批量生产技术及其工艺稳定性,对产品质量和性能的一致性做验证;研究在柔性OLED显示屏生产线上聚酰亚胺浆料的成膜工艺、耐热稳定性、尺寸稳定性和力学强度等特性,实现批量流片应用;建立聚酰亚胺浆料的成膜工艺及薄膜性能的评价方法,开发国产基板材料在柔性OLED显示屏生产中的全工艺流程、并完成批量导入,并对透明聚酰亚胺(CPI)进行关键工艺技术的开发。
加大对改性聚酰亚胺(MPI)技术的投资及研发力度,改善聚酰亚胺材料在高频时的各项性能指标,以适应5G天线等领域的应用。
新项目将深化柔性OLED显示基板用聚酰亚胺、透明聚酰亚胺(CPI)、改性聚酰亚胺(MPI)技术,重点提高聚酰亚胺薄膜的透明性,降低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利用新型单体结构构建自己特有的技术体系。
光刻工艺是半导体制造工艺中的关键,光刻胶和光刻机的互相配合对于半导体的性能、良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很多类型的光刻胶中,半导体光刻胶对质量、纯度、杂质含量的要求最为严格,其次为平板显示光刻胶。平板显示及半导体光刻胶技术壁垒和附加值较高,且目前在国内的研发尚属起步阶段。
在光刻胶的主要原材料中,最为关键、技术难度最大、国产化率最低的为光刻胶用树脂。新项目重点聚焦光刻胶树脂及光刻胶的研发。在光刻胶树脂方面,重点开发g/i线正性光刻胶用酚醛树脂、248nm使用的PHS树脂,同时布局193nm使用的丙烯酸类树脂;在光刻胶方面,重点研发平板显示用光刻胶、5G分子天线用光刻胶及半导体用光刻胶。
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以最终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由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研发平台,实施“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后续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补足。本次设立子公司以及开展新项目的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从事先进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专用材料、合成材料、显示器件的研发、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开展内容及规模:本次新项目主要涉及平板显示材料、半导体材料两大领域,拟对聚酰亚胺(PI)及光刻胶等材料来前端技术创新及重点方向研究,逐步实现重点产品研制及关键技术的创新。项目开展共涉及成立2个研究分所(6个研究实验室)、1个分析检验测试中心、1个共同维护单位,整体实验室及其配套功能面积共计约2,988.89㎡,为公司租赁的场地。此外,投入设备涉及合成、提纯、分析及测试等设备。
本次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的开展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后续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补足。具体构成明细详见下表:
公司将严格把控开展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公司拟开展的新项目紧密围绕国家发展的策略及相关产业政策,紧扣国际新材料的发展的新趋势与更新迭代节奏,能够提升公司在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强化在客户、技术、产品、服务、生产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新项目是对单位现在有研发技术的拓展,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具备较强协同性。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研发项目,既可做好技术储备工作并寻找可能的技术增长点,使得公司保持长期的技术竞争实力;同时进一步完成新技术路线的探索,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3)基于国家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发展目标及上海市总体规划对新材料行业创新的支持
聚酰亚胺(PI)及光刻胶材料等均属于国家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同时,《中国制造2025》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新材料产业。公司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方向,也为上海张江建设国家科创中心贡献力量。
公司长期从事电子级别材料的开发,现拥有的相关研发技术及电子级别的检测和理化分析的仪器设施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目前,公司的检测分析仪器设施拥有量达到近百台架,并在国内同类企业中率先拥有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气质联用仪(GC-MS)、液晶显示屏光学测量系统(DMS)等精密大型设备,仪器设施先进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拥有成熟的微量杂质分析控制技术,通过气相色谱仪(GC)、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质联用仪(GC-MS)、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及红外光谱仪(IR)等仪器结合相应的分析方法,对产品及反应过程实现全杂质控制,准确监测精度达到PPM级别,甚至PPB级别。同时公司通过反应条件、反应稳定性控制、设备等反应过程的控制,能够有效提升微量杂质的精细化控制和分离程度,提升产品品质。
项目选址在张江集电港区,张江园区是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上海国家微电子产业基地核心区。作为园区主导产业之一,集成电路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基本形成涵盖了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和设备材料等环节的完善的产业链,集聚了AMD、VIA、Nvidia、Marvell、安森美、高通等一批国际知名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培育了展讯、锐迪科、华大半导体、格科微等一批知名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同时也是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等中国领先的半导体制造企业的总部所在地。
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的利用上海张江相关产业资源以及国际化和专业化人才高度聚集的优势,加快融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的发展大潮之中。
高科技人才是科技公司最重要的资产。近年来公司已逐渐培养出一批技术骨干。实验室人员结构符合常理,有经验比较丰富的行业专家教授,也有年富力强的新锐,已形成完整的梯队。高精尖的开发团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上海全资子公司出资要求和项目开展进度的实际的需求运用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上海全资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用账户,专项存储本次公司投入的10,000万元超募资金,并与公司、保荐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投资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的策略做出的慎重决策,公司在做好北京市房山区石化新材料产业科技基地内厂区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投资开展该项目,能增强公司的产业基础和激发公司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本次项目开展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策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1、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几率存在研发风险、不能形成研发成果及产业化失败的风险、技术升级迭代风险、财务风险、人员风险等不确定因素。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先进材料研发项目,重点研究方向为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二者均属高度技术密集型产业,长期被少数外国企业垄断,存在很高的技术门槛,如提升柔性显示基板用聚酰亚胺玻璃化转变温度和透光率两项重要性能指标以及将半导体用光刻胶的金属元素控制为ppb级别等技术开发难度大,公司需要持续积累和掌握相关技术,同时,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均为公司在现有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基础上拟开展研发的新材料,客观上存在着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前瞻部署新研发技术任务,提高研发团队的整体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以降低研发风险。
保持电子材料批次稳定性是一项从原材料采购评估到生产加工的系统工程,是材料研发成果能否实现产业化的关键点。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研发,有几率存在技术稳定性差、应用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不匹配等情况,使公司面临不能形成研发成果或没办法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研发技术,扩展对外技术交流,提高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及时进行项目调整,以防止项目实施的重大损失。
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工艺技术发展迅速,若公司在研发上投入不足,产品升级跟不上技术变革的步伐,新项目不能及时开发出新技术、新工艺并实现技术成果顺利转化为先进产品,会导致自身技术发展落后于行业内别的企业,从而影响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建设研发平台,重点用于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研发,存在持续投入的过程,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对资金有较高需求,相关联的费用的支出及摊销会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整体业绩。
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产金额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尽可能减少对公司整体业绩的不利影响。
聚酰亚胺(PI)和光刻胶材料的高品质人才在行业内比较紧缺,公司通过吸引优秀科学技术人才加盟,在积累核心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同时,着力打造了高精尖的开发团队,以保障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但在行业的市场化竞争环境中,客观上存在研发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完善在人才教育培训、引进、激励与核心技术保密等方面的管理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保持对优质人才的吸引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营业范围等信息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3、项目实施尚需通过项目备案审批、环评等其他相关审批,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项目的实施有几率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020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由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企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首创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我们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人首创证券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